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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21 15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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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理念,进一步强防联动,确保预报预警与指挥动员有机衔接、一体畅通。有效防控极重大水旱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汛办〔20221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阿坝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阿坝州应急委员会的通知》(阿府函〔201979号)《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阿府办发〔20211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修订本预案。

三、修订起草过程

20224月,阿坝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力量参考《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起草修订完成《阿坝州防汛抗旱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征求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意见和专家审查后以州政府办名义印发

四、具体内容

预案共7个部份,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和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

1.总则。明确了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应急响应分级、主要任务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工作职责。一是明确了由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罗振华任总指挥,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和分管水务副州长任指挥长,阿坝军分区副司令员任第一副指挥长,州应急管理局、州水务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州自然资源局局长、州住建局局长、州气象局局长、武警阿坝支队副支队长、州水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州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州灾害救援专职副指挥长任副指挥长。二是明确州防汛抗旱挥部办公室采取一办双设分别在州应急局和州水务局,州应急管理局局长、州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州应急局、州水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三是明确了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四是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成立专项工作组,分工作合作、协调联动,形成应对合力。

3.预防和监测预警。一是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风险辨识管控,要结合本地本行业(系统)实际,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风险辨识,列出风险清单,制定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二是将预警分分级、预警发布和预警响应写入预案,将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有机结合。

4.应急响应。一是将城市内涝、堤防、干旱灾险情纳入应急响应范畴。二是进一步细化了应急响应行动。三是要求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归口发布的方式,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负责,应及时快捷、真实全面。

5.应急保障。要求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保障。

6.后期处置。要求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7.附则。一是对预案演练、预案管理与更新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对名词术语进行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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