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11月1日,我州将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火源管理,强化宣传教育,整治火险隐患,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生态安全,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结合我州实际,制定《阿坝州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火命令》。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森林防火条例》
3.《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
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5.《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
三、起草过程
按照工作安排及相关程序,我办参考《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人于2024年10月起草了《阿坝州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火命令(代拟稿)》。经州人民政府审查,2024年10月28日,州人民政府正式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火命令》。
四、主要内容
《阿坝州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火命令》共11个部分。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明确全州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火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其中: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森林防火管控区。要求县(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科学划定本地区森林防火区和高火险区。
(三)适时发布禁火命令。要求森林火险橙色以上预警等高火险天气时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必要时对高火险区实施封禁管理。
(四)严格野外火源管控。要求各地切实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日常巡护、联防联控“四条防线”。对防火期内野外禁止用火行为、野外用火审批、设置防火检查站以及违规用火处罚等作了具体规定。
(五)排查整治火灾风险隐患。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常态化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目标、重要设施以及“五周五缘”,实施可燃物清理和巡护检查,排查整治火灾风险隐患。
(六)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域,依托“微网实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防火期内森林火险会商研判,科学预报预警,严格落实火险预警逐级“叫应”机制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加强防火检查和巡山护林,做到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七)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要求防火期内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各类扑火队伍训练演练,定期检修维护防灭火机具和基础设施,做好科学安全扑救火灾的各项应急准备。
(八)强化宣传教育。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安全用火,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防灾减灾能力。
(九)落实防灭火责任。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责任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明确属地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以及各级包干领导(干部)的森林防控责任。
(十)迅速报告火情信息。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火灾,应立即拨打12119火警电话报警,各地指挥机构应当按规定及时逐级向上级报告,严禁迟报、瞒报、漏报。
(十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求防火期内州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督导组每月下沉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各整改责任单位及时将发现的风险隐患和省、州督导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各级公安、林业等主管部门和承接有关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肃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和火灾案件,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究。
五、解读机关
阿坝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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