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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31 11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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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促进阿坝州公共数据规范开放、共享、利用与安全管理,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及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州发改委(州数据局)牵头,结合实际,我州制定了《阿坝州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9个章节44条。

第一章总则。界定了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主管部门等关键要素。

第二章平台规划与建设。规定了州公共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并规划建设阿坝州大数据平台,构建全州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简称“阿坝州大数据平台”),各公共机构依托阿坝州大数据平台共享数据、开放数据。

第三章目录梳理与管理。规定了州级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要求,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公共数据资源,编制本部门(本单位)公共数据资源目录。

第四章数据采集与汇聚。规定了数据采集应当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要求,实现一次采集、共享使用,统一汇聚到阿坝州大数据平台。

第五章整合共享。明确了拥有公共数据资源主体的共享属性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数据。

第六章数据开放与应用。规定了公共数据资源主体的开放义务和开放原则,在法律、法规、规章允许范围内向社会最大限度开放。

第七章安全保障。公共数据实行“谁收集谁负责、谁持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第八章相关责任。明确了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数据资源管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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