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与目的
为健全阿坝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州政府办公室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了《阿坝州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州委、州政府同意,以阿府办法〔2025〕12号印发执行,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目录主要涉及州政府21个部门54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决策事项承办要求
一是决策承办单位需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和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二是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三是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四是在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需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三、目录调整机制
根据规定如因工作原因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新增、取消或变更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需向州政府提出书面建议并说明理由。州政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并报州长审签,同时需报州委主要领导同意,方可调整《目录》。
四、县(市)政府职责
各县(市)人民政府需在2025年6月前,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目录公布情况报州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州司法局,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及时性。
此政策解读旨在确保《阿坝州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有效实施,推动阿坝州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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