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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8910367E/2023-00259
  • 文       号:阿府办发〔2023〕18号
  • 发布机构: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5-17
  • 成文日期: 2023-05-16
  •  有 效 性:有效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州建立首席统计师和协统员制度的通知

阿府办发〔2023〕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卧龙特别行政区: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州统计基础,强化统计基层建设,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委办发〔20239号)精神,经州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州建立首席统计师和协统员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意识,把建立首席统计师和协统员制度作为当前一项极端重要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将建立首席统计师和协统员制度作为深化统计改革的重点突破口,建立启用督查机制,科学推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监测督查,持续加强各领域和基层统计力量,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强力推进基层统计基础工作实现巩固提升。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级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最小单元,确保形成整体合力,坚决以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推动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部门(单位)要落实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科室),州、县(市)发改、经信、人社、住建、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等主要经济部门要研究设置1名首席统计师,明确负责统计工作的科(股)室,各乡镇设置1名协统员。设置乡(镇)协统员有关经费开支由各县(市)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迅速组织协统员到位到岗投入工作。

二、明晰工作职责

(一)首席统计师工作职责。首席统计师(首席统计师为学术性、专业性和荣誉性职位,不属领导职务)依法组织、管理本行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履行统计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行业本部门生产、报送的统计数据质量负总责,负责各类统计数据的管理和发布,为党委政府掌握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科学调度、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对本行业本部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统一布置本部门本行业各类统计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开展统计调查,提供原始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施统计监督;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参与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工作;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部门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本行业本部门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积极配合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本行业本部门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指导做好统计资料整理、归档、保管、保密和交接工作。

(二)协统员职能职责。乡镇协统员协助县(市)统计局开展联网直报、普查、典型调查等工作;协助开展各项统计调查、日常数据收集、审核、处理、分析等工作;定期到联网直报企业指导统计业务;参与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专项调查、普查工作;完成其它统计工作任务。

三、明确选任要求

州、县(市)部门首席统计师在本部门符合条件的班子成员中推荐产生(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管理部门统计工作的协调能力,恪守统计职业道德规范,做到忠诚统计、服务社会,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保证统计工作稳定性、延续性的前提下,由州、县(市)统计部门审核汇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一报组织部门备案后,由州、县(市)统计部门办理聘任手续,任期原则上不低于两年。

各乡(镇)协统员在县(市)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管理下开展工作,协统员需具备从事统计工作的专业知识。

四、迅速推动落实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安排部署,提上议事日程。县(市)主要经济部门首席统计师、乡(镇)协统员务必在20235月底前完成选聘、设置;州级主要经济部门首席统计师务必在20236月底前完成设置。州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州统计局适时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并在全州进行通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