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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出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07 09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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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出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保障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今年3月,阿坝州出台《阿坝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试行)》,明确将用3年时间,对近4万名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2020年将培训1.5万人。

《办法》规定,对参加或举办初始培训、在岗培训、提升培训以及各类技能提升行动的个人或企业进行补贴。对参加培训的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和企业职工等9类人员可享受培训补贴。

《办法》规定,对参加初始培训并取得证书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将给予50/天·人的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将给予所在企业4000/年·人的培训补贴;对参加提升培训的企业职工,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按初级1000/人、中级1500/人、高级2000/人给予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对参加提升培训的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按照3000/人给予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对城乡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经自主培训获得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必须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的,也可申请培训补贴。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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