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阿坝州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一项)整改任务销号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0-06-02 09时06分
字体:
访问量:12
分享到: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督察整改工作要求不高、抓得不紧,部分整改任务进展滞后,督察组交办的一些群众举报问题查处不力,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整改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降低整改要求。有的整改方案细化不够,部分重点任务缺乏阶段性目标要求;有的整改责任不明确,工作任务没有压实到位。一些地方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树立不够牢固,对群众环境举报重视不够,上面不督促,下面办理不认真、不彻底。部分市(州)存在“等靠要”思想,并擅自放松整改要求;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抓得不紧,在大气污染治理上下的真功夫不够,甚至存在侥幸心理,导致整改措施难以落地。

责任单位

阿坝州委 阿坝州政府

责任人

刘坪 杨克宁

联系电话

0837-2836586

整改目标

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作为检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实际成效的重要标准,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认真履职尽责,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整改措施

1.全州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将有关内容作为领导干部读书班的重要任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宣传教育的重要方面。

2.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需要及时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推进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见到实效。

3.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查督导和暗访抽查,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和责任,对整改工作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瞒报虚报、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4.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办理工作,高效办理12369热线、各县(市)长热线、微信、信箱等渠道受理的生态环境信访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5.持续开展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强化履职尽责跟踪管理。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1811月起至20204月止,阿坝州委组织部组织干部轮培训10类共计13期约850人受训,公务员培训3期约300人受训,州自主举办14次培训约800人受训,“成阿合作”培训4次约200人受训。在2次科级任职资格考试中作为重要考点。

2.201811月起至20204月止,阿坝州委、州政府召开7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各类环境督察相关问题做出批示37件(包括交办单3件,抄清2份),发出通知20份,形成报告4份。州委州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阿坝州2019年度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

3.201811月起至20204月止,阿坝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督办函18份;开展暗访督察5次,形成通报3份。

4.201811月起至20204月止,我州县生态环境部门一直保持12369环保举报热线畅通,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受理举报,共受理、办理环境信访举报203件,办结率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5.州委州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阿坝州县(市)2019年度目标绩效指标》中明确各县生态环境30分,占比15%《阿坝州州级部门2019年度目标绩效指标》中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10分,占比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