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阿坝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1-01-25 16时20分
字体:
访问量:12
分享到: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2016年,长江干流四川段、金沙江、沱江、岷江、嘉陵江等五大流域约30%的监测断面水质不达标,87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水质比例72.4%,比当年考核目标低4.6%。

责任单位

阿坝州人民政府

责任人

杨克宁

联系电话

0837-2830740

整改目标

按期完成省下达我州的“十三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2016年-2020年)》涉及我州工作内容,制定出台2018年工作要点。

2.全面落实河(湖)长制,2018年12月底前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把水库、湖泊等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范围;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并通过考核验收。

3.全面落实《岷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梳理并明确流域水污染整治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4.全面加强岷江、大渡河、涪江等河流阿坝州段非法排污口、非法采砂行为查处,2018年4月底前制定《阿坝州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度目标。加强水电站等水利工程项目下泄生态流量监管。

5.坚持水环境质量底线和水资源利用上限,将水环境容量作为流域管控总体要求。启动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工程,提升化工企业入园率。严禁在长江主要支流阿坝州段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实行行业准入,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

6.巩固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成果,加强日常管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7.落实《阿坝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加快城市(县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厕所革命”,力争2018年12月底前新建乡村公厕41所、改建乡村公厕52所。

8.巩固全州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推行种养循环生态治理,因地制宜配套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和沼气工程。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结合我州实际,印发《2018年阿坝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

2.2017年底,全州河长制工作通过省级考核验收,2018年全面建立湖长制,并长期坚持。

3.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梳理岷江流域水污染整治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分年度实施《岷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内计划项目。岷江流域出境断面水质监测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

4.印发《阿坝州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开展入河排污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启动全州各流域采砂场、砂石加工厂整治工作,编制完成“一站一策”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

5.印发《阿坝州“十三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明确部分载能及化工行业不再新增产能,今后也不再对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进行审批。印发《阿坝州水资源综合规划》,明确全州取用水总量,地下水开采控制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目标。经排查,我州无单独的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均在工业园区内。

6.全面完成四川省阿坝州工业园区汶川漩口新型工业园区集中处理设施(汶川县漩口污水处理厂)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工业园区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

7.结合实际,对我州三推方案进行部分调整,新的三推计划已由省住建厅批复。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新建乡村公厕74所、改建乡村公厕所124所。

8.已关停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50个,开展两次专项督察,未发现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复养的现象。2020 年全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我州目标为75%),纳入农业部监测畜禽规模养殖场,现有 80 家(含大型规模养殖场 45 家),已完成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验收 80 家(含大型规模养殖场 45 家),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100%(我州目标为 95%),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1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