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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关于录用唐月等2名同志为公务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7 17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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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及《阿坝州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唐月等2名同志(名单见附件)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符合录用条件,拟批准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二、通过定向考录、艰苦边远地区降低门槛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其他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转任,不得辞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录用单位。

三、新录用公务员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2020年9月11日上午8:30到州委组织部512室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被录用为公务员的,由报考者按有关程序向单位提出辞聘申请,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解聘手续。

五、新录用人员档案不在报考县(市)或州级机关的,自报到之日起30日内到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阿坝州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执行。

附件:阿坝州2019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人员名单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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