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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1 17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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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阿府发〔2016〕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阿府发〔2016〕7号),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提出以下贯彻落实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县(市)、各部门、卧龙特别行政区要切实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统筹考虑、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要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切实推进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公开。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强化公开理念,积极组织具体人员参加省、州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其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发展形势和工作需要相适应,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各县(市)、各部门、卧龙特别行政区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逐项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汇总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各部门要在本地区、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或者专题,并于20166月15日前将专栏或者专题网址报送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要建立健全与“中国·阿坝州”门户网站的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凡是涉及全州性的工作或者涉及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重要事项的,必须同步向“中国·阿坝州”门户网站报告,同步推送、发布和公开。

三、完善考评机制,严格监督考核

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尚未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的县(市),要在年内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各县(市)、各部门要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者工作措施,明确公开的内容、载体(具体到相关栏目或专题)、时限、措施、责任单位(含分管领导、责任单位或科室,具体责任人)以及与“中国·阿坝州”门户网站的联动机制等。各县(市)、各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或者工作措施,于6月15日前报州政府办公室备案,并在本通知公布后6月30日前在本地区、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各县(市)、各牵头单位要在2016年12月10日前向州政府办公室报送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州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县(市)、各部门落实工作要点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义务的,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落实情况将作为县(市)政府依法行政和州政府部门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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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2016年阿坝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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