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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小金县2016年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9-05 17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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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小金县2016年第二批乡镇建

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阿府函〔2016〕132号

小金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小金县2016年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小府〔2016〕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呈报的建设用地书和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你县两河口镇虹光村、大寨村农用地0.103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小金县2016年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 

  三、请你县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建设用地审批程序逐级报省人民政府进行集体土地征收审批。 

  此复。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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