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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沃日乡设立沃日镇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12-30 17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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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沃日乡设立沃日镇的批复

阿府函〔2016〕188号

小金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小金县撤销沃日乡设立沃日镇的请示》(小府〔2016〕26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撤销沃日乡、设立沃日镇,以原沃日乡的行政区域为沃日镇的行政区域,沃日镇人民政府驻官寨村。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县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规定,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相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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