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称解释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阿坝州藏胞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万元。阿坝州藏胞办2018年收支总预算94.1万元, 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阿坝州藏胞办2018年收入预算9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阿坝州藏胞办2018年支出预算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1万元,占88.31%;项目支出11万元,占11.69% 。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阿坝州藏胞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4.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1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阿坝州藏胞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1万元,占81.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万元,占8.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万元,占2.97%;住房保障支出6.1万元,占6.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6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归国定居藏胞座谈费和回国探访藏胞接待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8万元,主要用于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给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6.1万元,主要用于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州藏胞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阿坝州藏胞办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7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万元。
(一)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经费持平。
(二)2018年公务接待费8.3万元。与2017年预算经费持平。
(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万元。与2017年预算经费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州藏胞办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阿坝州藏胞办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1万元,增长0.5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阿坝州藏胞办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阿坝州藏胞办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3.14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阿坝州藏胞办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