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民族宗教、司法、社会稳定、退役军人事务、信访、国防动员、人民武装等工作。领导州公安局工作。
分管州民族宗教委、州司法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信访局、州国动办、格尔登寺管理委员会、纳摩格尔底寺(郎木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
联系阿坝军分区、州法院、州检察院、阿坝国安局、州佛协、四川藏语佛学院阿坝分院、武警阿坝支队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