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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111100000/2026-00013
  • 公文种类: 通知
  • 文       号:阿府办发〔2026〕6号
  • 发布机构: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6-06-18
  • 成文日期: 2026-06-11
  •  有 效 性:有效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

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阿府办发〔2026〕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阿坝州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1日

阿坝州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

重点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依法治州重点任务,着力破解民族地区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为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阿坝典范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理论读本纳入各级政府常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州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推动问题解决。全覆盖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州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

(三)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组织实施政务环境优化行动,全面落地国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探索阿坝特色“一件事”,常态开展实效检验。拓展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应用,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落实“川渝通办”事项,提升好办易办水平。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建立政策企业“双画像”,升级“阿坝惠企通”功能,规范“惠企专窗”建设,提升涉企服务效率。〔州发展改革委、州司法局、州政务服务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以数字政府建设赋能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对标全省数字政务架构,配合做好统一门户接入,优化“天府通办”阿坝分站点建设,实现掌上办事项110件,规范提升12345政务热线服务,推广“天府报表通”,以数字化手段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为基层减负。〔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务服务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协同推进“准入、场景、要素”一体化改革,开展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政策排查清理工作,坚决破除市场壁垒障碍。深入实施交易服务提升行动,持续提升全流程电子化水平,确保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稳定在85%以上。〔州发展改革委、州司法局、州政务服务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维护公平竞争。持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地落实。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规定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司法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涉企监管。持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深化“无感监管”“智慧监管”。全面深化“综合检查一次”改革,建立全州涉企行政检查清单,拓展事项清单范围和应用场景,优化检查流程,从源头减少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司法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八)科学制定和实施立法计划。编制实施州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制定《阿坝州户外店招店牌管理办法》。〔州司法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闭环管理制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州司法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公布、动态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率达到100%,并主动向社会公开。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刚性约束,依法依规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决策程序。积极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州司法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持续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天府入企码”平台应用督导力度,有力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和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司法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广旅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全面梳理公布本系统本领域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清单。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的有机结合。〔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司法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广旅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实施纠治基层行政执法乱象工作,持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管审核。〔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司法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广旅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聚焦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和市场秩序等领域精准发力,扎实开展“春雷行动2026”,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市场监管“雷霆行动”,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超限超载“百吨王”专项治理,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农业农村、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司法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广旅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

(十五)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管理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信访突出问题溯源治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州司法局、州信访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落实行政复议类案分析制度,深化行政复议以案促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保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出庭应诉答辩举证“发声率”均达到100%,行政复议社会认知度、办案能力、调解和解率明显提升,行政复议纠错率显著下降。〔州司法局等州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行政复议应诉监督工作。建立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和履行“报告回访”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败诉案件分析研判,每年至少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纠错、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情况通报一次。〔州司法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抓实普法依法治理

(十八)推进普法全域覆盖。贯彻实施“九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2026年“E法同行”全国网络法治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创新开展涉藏地区包围式法治宣讲,持续推动全覆盖法治宣讲走深走实。〔州司法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在突发事件处置中充分考虑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和需求,充分研判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需要,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州应急管理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二十)强化监督贯通。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提高答复质量,切实降低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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