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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信访件编号 |
所属县市区 |
详细 地址 |
举报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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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D25LD0611AB01 |
金川县 |
勒乌镇广金坝 |
金川县勒乌镇广金坝苏XX(金川县曾达人)以搬迁户的名义在勒乌镇广金坝购买6亩耕地,2023年修建1栋9层楼房,现在已经修了2栋楼,影响了我们的住宅。2023年-2025年分别向属地和相关部门反映过,县林草局、勒乌镇政府下发还耕、停工通知,但没有用。 |
一、经核实,苏某某联合张某某在勒乌镇龙河村购买果园地、宅基地建设2栋房屋,均为8层自建房,占地面积总计904.82平方米,其中占用果园地约为882.24平方米,占用农村宅基地约22.57平方米,未办理建房审批手续。该地块现状地类为果园地,不属于耕地,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苏某某不属于搬迁户。信访内容部分属实。 二、苏某某所建房屋靠东向有两处民房,对两处民房的采光有一定影响,不影响用水、用电。 三、勒乌镇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2024年3月22日对苏某某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未下发还耕通知 四、其他非生态环境问题另行调查处理。 |
一、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信访人所反映情况的属实问题进行调查取证。(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调查取证完成后,依法对两栋违建房屋进行处置。(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 |
该信访问题涉及追责问责相关情形,已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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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D25LD0611AB02 |
汶川县 |
汶川县水磨镇阿坝师范学院 |
汶川县水磨镇阿坝师范学院教师宿舍电梯公寓后面有一条水沟,水沟的水是从山上流下来的,山上有一家养猪场,每天晚上往水沟排污,下雨的时候猛起排。这几天没下雨,可能污水多,还是在排,白天没有排,大概每天晚上6-7点左右在排,猪粪味道很大,晚上睡觉都需要关窗才能睡。 |
一、群众反映的“山上有一家养猪场”情况属实。经调查核实,该水沟(郝家沟)后山确有2家规模养猪场和4家散养户。情况属实。 二、反映的“每天晚上往水沟排污,下雨的时候猛起排。这几天没下雨,可能污水多,还是在排,白天没有排,大概每天晚上6-7点左右在排,猪粪味道很大,晚上睡觉都需要关窗才能睡”部分情况属实。 |
一、责成2家规模养猪场对化粪池上方粪污收集不规范的情况及时清理,责成4家散养户清理养殖区域周边及沟边粪污痕迹,规范建设与养殖当量一致的化粪池以及田间池(桶),配套足够消纳的土地并规范建设相应的还田管网。(2025年9月30日前) 二、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养殖场严格落实粪污处理措施,规范运行配套建设的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养殖废水规范管理。 三、加快实施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和粪污处理中心建设,规范养殖场粪污处理方式,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养殖场严格落实粪污处理措施,规范运行配套建设的废水处理设施,确保畜禽养殖粪污全量资源化利用。 |
该信访问题未涉及追责问责“五种情形”,无追责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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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D25LD0611AB03 |
马尔康市 |
马尔康市 |
5月30日向省生态环境厅实名举报过,厅上转办马尔康市环保局,他们只是打了个电话,敷衍了事。马尔康市106砂场长时间往大渡河直接倒泥巴(邮寄的材料上光盘、视频什么都有,希望你们高度重视)、盗卖国家粘砂石,涉及资金上千万,至少30万方以上,请你们引起重视,我有文字和视频资料。 |
一、群众反映的“长时间往大渡河直接倒泥巴”情况属实。 二、群众反映的“盗卖国家粘砂石,涉及资金上千万,至少30万方以上”情况不属实。 |
一、马尔康生态环境局于6月2日受理投诉问题,6月4日现场核查,6月6日移交市水务局,6月8日市水务局确认该砂场往河道倾倒淤泥的情况属实并移交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目前,已启动立案查处程序,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罚。(2025年9月30日前) 二、下一步,持续监督被投诉单位落实污染治理措施,严禁非法排污,规范砂石生产销售。 |
该信访问题未涉及追责问责“五种情形”,无追责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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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D25LD0611AB04 |
茂县 |
茂县 |
茂县树德水泥厂土地不合法、不合规,因为是灾后重建修起来的,到现在土地流转金没有给,政府就有权收回,环评就肯定过不了关;厂区内部脏乱差,之前向县环保局反映过,他们也去看过,但是有些地方整改不到位,标识标牌等。 |
一、信访反映“茂县树德水泥厂土地不合法、不合规,因为是灾后重建修起来的,到现在土地流转金没有给,政府就有权收回”的问题不属实。 二、企业于2009年取得项目环评批复,于2016年3月23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环评就肯定过不了关”的问题不属实。 三、企业按照茂县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5月27日现场检查问题,完成各项整改。信访反映“厂区内部脏乱差,之前向环保局反映过,他们也去看过,但是有些地方整改不到位,标识标牌等”问题属实。 |
一、茂县生态环境局于5月27日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反馈发现问题,并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持续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落实环保责任。 二、责成该企业在恢复生产前,完成环保问题排查整治,对厂区进离场路口路面硬化处理,加强原材料及产品的运输管理,减少和消除材料运输过程中的环境问题,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企业恢复生产前) 三、责成企业在恢复正常生产后,按要求完成自行监测,做好污染防治设施使用和台账记录。(企业恢复生产后1个月内) |
该信访问题未涉及追责问责“五种情形”,无追责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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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D25LD0611AB05 |
金川县 |
金川县 |
金川县勒乌镇二甲村观林局电站影响民生、正常生活,电站距离家中只有10多米,泄洪沟距离只有6米。2018年修建开始反映,领导说了新修泄洪沟,但是他们只是简单加固了一下,对着房子开了两个洞,做暗沟排水,对房子影响很大。今年5月份找了县环保局,但具体没回复,也报过警报过案。现在睡也睡不好,希望要不把洞堵了,要不搬迁。 |
一、经核实,该电站附近仅1户居民,距电站和溢洪道(即信访的泄洪沟)较近。电站在紧急停机时,溢洪道短暂过水,且仅持续15分钟左右,存在较小噪音。信访内容属实。 二、2020年11月,委托专业监测机构对水电站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噪声达标。2025年6月14-15日,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该电站正常运行和溢洪时的噪音进行监测,现场监测数据未超标,待出具正式监测报告。 三、溢洪道洪沟按设计方案建设,属电站必备生产设施,不可封堵。 |
一、2025年5月,金川生态环境局对前信访事项进行调查办理。5月8日,到现场开展核查;5月12日,通过“12345”平台回复;5月14日,“12345”平台开展回访,回访结果为满意。 二、已责成电站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运维、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特别关注压力前池、溢洪道等关键部位,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杜绝任何因设备故障或管理疏忽导致的扰民或安全隐患;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信息沟通,防止噪声扰民。 三、责成相关部门加强巡察监管,确保电站措施落实到位。 |
该信访问题未涉及追责问责“五种情形”,无追责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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