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小金县2016年第一批乡镇建设
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阿府函〔2016〕131号
小金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小金县2016年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小府〔2016〕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呈报的建设用地书和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你县日尔乡园艺场村农用地4.404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小金县2016年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
三、请你县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建设用地审批程序逐级报省人民政府进行集体土地征收审批。
此复。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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