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14 05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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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9月,2012年11月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并, 新组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阿坝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中心的主要职责为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根据管理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职能和独立事业单位性质,从有利于工作出发,中心内设综合科、业务科、信贷科、资金运营管理科、监察室、政策法规科、直属部,马尔康县管理部、汶川县管理部、理县管理部、茂县管理部、松潘县管理部、九寨沟县管理部、黑水县管理部、阿坝县管理部、若尔盖县管理部、红原县管理部、壤塘县县管理部等20个机构。

    中心内设综合科、业务科、信贷科、资金运营科、监察室、政策法规科、直属部、马尔康管理部、汶川管理部、理县管理部、茂县管理部、松潘县管理部、黑水县管理部、九寨沟县管理部、阿坝县管理部、若尔盖县管理部、红原县管理部、壤塘县管理部、金川县管理部、小金县管理部等20个机构。其中,综合科负责州州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其职责分别为:

  综合科

  (一)负责中心日常行政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科部对领导班子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管委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三)负责中心文秘、目标管理、保密、政务信息和档案管理。

  (四)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内部办公网的管理;

  (五)负责中心对外联络与接待、对外宣传;负责“信访”工作和投诉工作的统一管理;

  (六)负责中心的行政财务管理,收支预、决算工作和财务核算;物品采购和发放、固定资产管理;会务管理、车辆管理、合同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

  (七)负责中心重大会议和中心领导公务活动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参与、组织协调综合性的调研工作;

  (八)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及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负责管理中心的法律诉讼事宜;负责住房公积金电脑数据库的管理,维护机房设备的安全;

  (十)负责管理中心内部业务网络与办事处、受托银行、省监管系统对接、维护和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服务窗口协调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协调各管理部综合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业务科

  (一)负责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扩面任务。

  (二)负责办理单位、职工缴存登记、销户、封存、变更、转移、汇缴、补缴、对帐等业务。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的管理及审核、审批。

  (四)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咨询业务。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基数调整工作。

  (六)负责归集催收工作。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统计及上报工作。

  (十)负责归集、提取档案的整理、移交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的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协调各县管理部业务工作。

  (十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贷科

  (一)负责执行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计划;

  (二)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的受理、贷前调查和贷款的发放工作;

  (三)负责记载已发放的个人贷款本息回收情况,并进行动态管理;

  (四)负责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

  (五)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程序;

  (六)负责做好抵押贷款文书和贷款档案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协调各县管理部贷款工作。

  (八)负责做好公积金职工个人贷款政策的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

  (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资金运营管理科

  (一)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工作。

  1、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打包及支付、贷款资金划拨和贷款手续费的支付、核对工作;

  2、负责住房公积金收入、支出日记帐登记及银行对账等相关工作;

  3、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财务管理;

  4、负责住房公积金各种财务报表编制审核,编写财务分析报告;

  5、负责公积金年度对帐结息等工作;

  6、负责财务印鉴、票据的管理使用及监督;

  7、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8、负责按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二)负责编报住房公积金年度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编报增值收益预分配方案,并执行经批准的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

  (四)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资金调度、存取运营方案并执行,定期报告资金运营情况和账户监管情况。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使用执行情况和全州住房公积金财务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银行帐号、会计印鉴的设立和管理。

  (七)负责指导、协调各县管理部财务管理工作。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察室

  (一)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党务宣传与信息工作。

  (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党风党纪、行风政纪、廉洁奉公的宣传教育;受理和办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三)负责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中心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工作;

  (四)负责对中心工作人员遵守廉政规定,提高工作效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州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六)负责组织中心作风检查评议活动,开展行风建设和专项治理;

  (七)查办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案件;

  (八)牵头实施各项考核制度。

  政策法规科(暂未分解职责)

  直属部

  (一)负责编制、执行马尔康县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的审批;

  (三)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的受理、资金信用调查及资料的审核,报经信贷科终审后放款;

  (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县管理部

  (一)认真完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协调县级各部门工作。

  (二)负责本县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报。

  (三)负责本县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

  (四)记载本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封存等业务。

  (五)办理本县住房公积金收支管理帐务及银行存款帐务处理工作。

  (六)负责对本县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催缴工作。

  (七)负责本县住房公积金信贷管理及个人住房贷款的初审工作。

  (八)做好贷款发放后的检查及逾期贷款催收工作。

  (九)按会计制度的要求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户、编制会计报表。

  (十)按时汇总、报送会计和统计报表。

 

  单位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县崇列街1号

  邮政编码:624000

  公积金服务热线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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