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于2026年2月4日向我局提出了九寨沟县西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的规定,同意九寨沟县西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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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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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名称 |
九寨沟县西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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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编码 |
FD-513225-0611-SH-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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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类型 |
新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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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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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名称:九寨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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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漳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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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3225008930501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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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
姓名:赵勇 联系电话:159****5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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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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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标准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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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
所在行政区域: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漳扎镇沙坝村沙坝大桥下游约510m处白河左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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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入水体名称:白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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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流域:长江流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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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度(CGCS2000坐标系):103.978311° 纬度(CGCS2000坐标系):33.317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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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方式 |
连续 |
入河 方式 |
明口管道(混凝土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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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共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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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截面信息 |
圆形截面:d=0.70m,S= 0.38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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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入河排污口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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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种类 |
排放浓度(mg/L) |
全年 |
特殊时段(1月至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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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量(万t/a) |
污染物排放量(t/a) |
污水日排放量(t/d) |
污染物日排放量(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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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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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 |
≤50 |
365 |
182.50 |
10000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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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D5 |
≤10 |
36.50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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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3-N |
≤5 |
18.25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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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 |
≤15 |
54.75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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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 |
≤0.5 |
1.83 |
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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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 |
≤10 |
36.50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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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要求: 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设置》(HJ1386-2024)要求,该入河排污口的名称、编码、类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监督电话等信息应以标识牌、二维码等方式在入河排污口处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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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具体包括:确保事故防控体系正常运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管控,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按照应急预案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送事件信息并妥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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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免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带来的不利影响,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及使用过程中应当采取监测、巡查、预警等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具体包括: (一)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按有关要求和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加强计量及水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 (二)建立巡查制度加强排污管线、入河排污口以及附属设施巡查。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 (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较大环境影响时,提前向有关主体通报预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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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为便于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须在排污管道(厂区外、入河前)留出观察窗口,按规定设置入河排污口标志牌,并按《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二)入河排污口涉河构(建)筑物建设应按规定取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入河排污设施竣工后,应申请入河排污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上一年度入河排污情况。 (三)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如果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发生变化,以及因服务区域、污水处理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动造成或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本决定书的,应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四)该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及其2025年修改单中一级A排放标准。 (五)该入河排污口不再使用后,应当自行拆除或者关闭入河排污口,并自拆除或者关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注销决定书。 (六)你局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阿坝州九寨沟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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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