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电动观光车服务价格的批复》的通知
阿州发改〔2025〕369号
黄龙管理局、松潘县发改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电动观光车服务价格的批复》(川发改价格〔2025〕519号)文件转发你们,请松潘县发改局作好价格管理,景区要严格执行文件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电动观光车服务价格的批复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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