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部门(单位)名称
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四川阿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阿坝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为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 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等目标,结合“十四五”规划及区域规划,管理与服务州内工业企业。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环保督查、开展招商引资、推进园区重大项目等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理顺管理机制。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逐步理顺州县园区管理责任和权限,完善州工业集中聚集区发展建设管理规范化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省级园区优势,协助属地县党委政府争取资金、项目、政策,助推园区高质量发展。
2.精准产业招商。用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州内园区和州外园区联动发展,采取以园招商、项目招商、企业招商、产业链招商等多种形式,围绕园区发展定位,在保持园区存量的基础上,挖掘和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型工业产业增长点,在特色农牧产业、中藏羌医药产业等方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5+N”生态工业体系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3.高效服务企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支持企业减负担降成本的系列措施,持续推动企业减负降成本,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引导企业积极对接市场,畅通销售渠道,尽可能释放产能,增加效益,提升市场竞争力。积极协助解决企业建设、生产等实际困难,推动项目快建设、早投产。做足应对疫情、自然灾害的应对准备工作,切实落实“六保六稳”等政策。
4.推进循环化改造。按照州委州政府“关停并转”思路推动“三高”企业创新型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标准,配合相关部门对环保安全不达标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予以清退。督促引导园区企业推进循环化改造,推动实施余热发电、集中供暖、分布式光伏等企业内循环化改造;鼓励企业间产品、副产品以及废物废气的相互利用,推进园区企业间循环化改造,打造绿色循环产业体系。
5.调整规划编制。园区规划修编已顺利通过省发改委综合评价考核评定工作,8月又现场接受省发改委突破红线违规开发检查组核查,通过现场检查反馈的问题清单,下一步将对园区规划修编进行调整完善。
6.扎实安全生产。以更高站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和“隐患就是事故”理念,督促企业全面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协助属地县党委政府以更实的举措推进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7.抓牢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深化党员干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开展;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推动“两联一进”群众工作落地落实。
8.提升人才队伍的业务能力。根据园区建设发展的要求,结合园区编制空缺,制定人才激励机制,多渠道引进懂管理、善经营的高素质工业管理人才,提升园区队伍的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满足“大园区”人才建设需求。
9.其他工作有序推进。统筹推进园区精神文明、卫生健康、平安综治、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为实现园区高质量绿色发展而努力。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现有机构1个,为参公事业单位,机构无变动。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州工业园区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6.6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63.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收入31.6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收入27.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8.22万元,行政运行收入567.45万元,项目收入52万元,住房公积金收入46.1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我委总支出为796.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9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1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6.6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2.6万元,主要原因:我委新增3人,另外2023年预算包含了计入工资的目标绩效奖(按月随工资发放70%部分)。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6.6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63.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收入31.6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收入27.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8.22万元,行政运行收入567.45万元,项目收入52万元,住房公积金收入46.18万元。
支出包括:2023年总支出为796.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9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1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部门(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6.6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2.6万元,主要原因:我委新增3人,另外2023年预算包含了计入工资的目标绩效奖(按月随工资发放70%部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7万元,占1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95万元,占4.5%;住房保障支出46.18万元,占5.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19.45万元,占7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619.45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本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中:三公经费36.55万元。
2.项目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园区开展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职工伤残补助、办公楼维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63.3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31.69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27.73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6.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8.22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存行政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为46.1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6.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8.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部门(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56万元。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1.99万元。较2022年预算经费增加0.18万元,增长9.9%,基本持平。
(三)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56万元。较2022年预算经费增加5.76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新购车另外有新增3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22年预算经费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部门(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8.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5.1万元,增加了62%,原因是新增了3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1960.94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部门(单位)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