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8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837-2823525(行政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科),0837-2830054(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市美谷街279-2号,阿坝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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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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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坝草坡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 |
国网四川岷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
核工业二三0 研究所 |
(1)草坡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草坡220千伏变电站,主变终期规模3×24万千伏安,本期2×24万千伏安。 (2)汶川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扩建汶川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2个。 (3)汶川—草坡220kV线路工程: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65.7km,其中同塔双回路2.7km(汶川侧1.2km,草坡侧1.5km),单回路60.3km。导线采用2×JL3/G1A-630/45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 |
一、施工期 1.废气 使用商品混凝土。新建变电站四周设置连续封闭围挡。 施工车辆进出冲洗。易起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覆盖。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次数。 施工材料、弃土等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严格控制装载量,防止撒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2.废水 (1)施工废污水 新建草坡变电站和线路施工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利用设置的简易沉淀池进行处理。 (2)跨越河流等水域时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和施工活动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水域范围,不得在靠近河流等水体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产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入河流,影响河流水质。在河流等水域附近塔基施工时的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应远离河流设置,先将塔基挖方堆放在临时场地,再将其回填,少量余方堆放在塔基下夯实,禁止土石方下河。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彻底清理施工现场,避免留下难以降解的物质;对临时施工人抬便道、牵张场、跨越场等施工扰动区域按原有土地类型进行植被恢复。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组织施工人员集中学习《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9年9月26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等相关环保规定。 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牌。在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时,应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进入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范围。水源保护区内塔基避开雨季施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附近的塔基临时场地设置在远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的一侧,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设施尽量远离水源保护区范围布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临时占地范围的施工机具停放处需铺设吸油毡等,避免施工机具漏油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3.噪声 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远离站界和敏感目标;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施工机具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若由于施工工艺要求不能避免夜间进行施工时,需提前向相应主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提前对附近居民进行公示。 4.固体废物 草坡变电站和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集中转运。拆除固体废物可回收利用部分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由建设单位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置。线路土石方量分散在每个塔基处,少量余方在铁塔下夯实或拦挡后进行植被恢复;新建草坡变电站共产生弃土0.86万m3,弃土运至四川铮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消纳场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新建变电站施工前应先建围挡和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限定施工作业范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施工临时占地避让植被密集区域;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和火源管理;临时占地施工前采取表土剥离、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施工过程中采取绿色工艺、合理选择塔基基础,施工结束后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生态保护红线附近: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生态保护红线警示牌;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集中学习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环保规定。 重要物种:加强施工人员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保护知识的宣传,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野生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若遇到途经区域的国家和四川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基本草原: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年4月29日)、《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等基本草原的相关环保规定,及时办理基本草原占用手续,并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施工人员应加强对基本草原内土壤、植被、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 加强对施工人员关于基本草原范围、保护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禁随意践踏植被等行为;限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施工人员将施 工废水、生活污水、油类、生活垃圾、土石方等随意排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基本草原内临时占地(包含塔基、施工人抬便道等)进行土地整治,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并利用范围内的常见物种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尽量维护基本草原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并加强后期管理维护。采取“三分一回填”、“占一补一”等措施,实际征占面积以最终批复的面积为准,不得额外占用。 二级公益林:避开“三重敏感时段”、缩短施工周期、分级保护高原植被,选用高原型轻型设备。施工前全量剥离表土,采用“保温棉+防雨布”双层覆盖储存,单独堆放在背风坡,严禁与底土、碎石混合。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对塔基处临时占地区域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 生态保护红线:建设单位组织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集中学习《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等相关环保规定,强化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态环境的意识。协调配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部门的监管、检查。 重要物种:运维路线尽可能避让重要物种,禁止采摘、攀折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古树名木,禁止随意踩踏植被,并加强对临时占地处重要物种的抚育和管护。 基本草原:建设单位应组织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年4月29日)、《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等基本草原的相关环保规定,并要求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严禁其破坏基本草原内土壤、植被、动物及其生存环境;在线路巡视时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防止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运行期加强对基本草原内植被恢复的管理、监控和养护,保证其存活率。 二级公益林:海拔生态系统抗入侵能力弱,巡检时严禁带入外来植物种子;若发现外来物种,立即人工拔除并焚烧,防止扩散;定期对输电线路通道内超高树木、枯枝落叶、杂草等易燃物进行清理。对杆塔周边3米范围内的可燃物进行重点清理,划定并清理“安全隔离带”;将输电线路巡检与森林防火巡查相结合,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构建护林员巡山与电力网格员巡线深度融合的立体防控网络,及时排查植被生长及安全隐患。 2.电磁环境防护措施 新建草坡220kV变电站,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220kV和110kV配电装置均采用GIS户内布置。 输电线路:新建220kV线路共塔段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10.0m;单回水平排列段、单回三角排列段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12.0m。110kV甘桃线迁改段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7.0m。新建220kV线路共塔段采用同塔双回逆相序排列。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声环境保护措施 草坡变电站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距主变2m处)的设备。220kV和110kV配电装置均采用GIS户内布置。变压器北侧增设降噪墙,南侧配电装置楼女儿墙上加装0.5m高隔声屏障长度约54m。输电线路路径线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新建220kV线路共塔段采用同塔双回逆相序排列。 4.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新建草坡变电站为无人值守站,无常驻人员,日常无生活污水排放,站内仅有临时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停留时间短,无生活污水产生。线路运行后无废污水产生。 5.固体废物 草坡变电站为无人值守站,无常驻人员,站内仅有临时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生活垃圾量极小,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乡镇垃圾桶,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草坡变电站主变发生事故时,事故油排入站内设置的事故油池收集,经事故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后,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草坡变电站更换的废铅蓄电池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