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0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10-20文章来源: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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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837-2823525(行政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科),0837-2830054(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市美谷街279-2号,阿坝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黑水县芦花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阿坝州黑水县芦花镇

黑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川省旺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改建市政道路5.5km,改建桥梁1座(桥梁长约9.7米,宽27米),新建供水管网3.1km,新建雨水管网4.9km、污水管网6.1km,改造供水管网10km,改造雨水管网7.1km、污水管网8.2km及配套附属工程。

一、施工期:

(一)大气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①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围挡上方设置雾化喷头进行降尘。②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③临时堆场设置防尘网覆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封闭,及时清扫道路沿线遗撒物料,定期洒水降尘。

(2)施工机械废气: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设备,施工机械使用清洁的燃烧能源,合理安排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

(3)焊接烟尘:焊接区域设置在施工场地内,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并设置喷雾降尘措施。

(4)沥青烟: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不设置沥青搅拌站,采取降温铺筑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施工。

(二)废水处置措施

(1)车辆冲洗废水:施工场地车辆进出口设置冲洗平台,车辆冲洗废水收集至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2)基坑废水:基坑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3)钻井泥浆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4)管道试压废水:由软管收集至可移动式钢制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5)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前公示告知,合理布置场地,打围施工,采取降噪措施;严格限制施工时段,避免夜间施工(22:00~6:00),午休(12:00~14:00)时间禁止高噪声作业;若因工艺及工期要求必须夜间施工的须事前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禁止高噪声作业。临近学校教学楼、医院病房一侧施工应增设移动式声屏障。

(四)固废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2)建筑垃圾运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放。(3)弃土运至政府指定弃土倾倒场堆放。(4)废弃模板、钢筋、建材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五)生态减缓措施

施工前期,对项目区内可剥离区域地表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存于临时堆场,并采取覆盖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涉水施工安排在枯水期,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用地进行迹地恢复。

二、运营期:

(一)大气防治措施

(1)汽车尾气:设置限速行驶标识,禁止超载行驶。(2)扬尘:限速行驶,加强道路维护和清扫。

(三)废水处置措施

路面径流:设置径流收集系统收集桥面、路面径流,排入道路边沟。

(三)噪声防治措施

加强桥梁路面的维修保养,路段、进口等设置减速、禁鸣笛、限速等交通标志,加强道路沿线绿化措施。

(四)固废处置措施

过往车辆丢弃垃圾,经由道路清洁人员清洁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

阿坝州茂县赤沙较(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四川省阿坝州茂县洼底镇、沙坝镇

大唐(阿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本项目新建一座150MW光伏场区,在场区内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安装1台容量为150MVA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工程设计安装280280块650Wp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装机容量为182.18MWp,系统交流侧容量150MW,容配比1.2。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41个3.63MW光伏发电单元和1个1.32MW光伏发电单元,每个3.63MW发电单元配置11台330kW组串式逆变器、1台3700kVA箱式变压器;1.32MW发电单元配置4台330kW组串式逆变器、1台1400kVA箱式变压器。逆变器输出的交流电接至箱式变压器低压侧,将电压从800V升至35kV。

一、施工期: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场地扬尘:围挡、洒水降尘、合理规划施工时序;风速过大应暂停土石方开挖、回填;及时清理施工场地进行绿化恢复植被;设置警示标志标牌,限制车速,禁止车辆超速行驶;车辆均选用全封闭式运输车辆,防止对道路造成遗撒、滴漏。

(2)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和施工机械。

(3)食堂油烟:采用净化效率大于60%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用于收集处理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设置生态移动厕所收集,经各临时生产生活区设置的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时由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2)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3)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作业时间,集中在昼间进行,禁止夜间施工。

(4)严格施工现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通过临时垃圾桶收集后,运至镇集中收集点,由镇环卫统一运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

(2)建筑垃圾:妥善收集、合理处置,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统一收集,清运至当地的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

(3)废弃光伏板:集中收集,定期由具备条件的企业对其进行统一回收循环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

(4)弃土:多余土石方首先作为回填料在本项目内使用,做到土石方平衡,本项目不设置弃渣场。

(5)废润滑油、废机油等油类:设置防渗设施,收集后暂存于施工生产生活区内的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选址与优化工程布局,避让生态敏感区、植被覆盖度高的草甸区域。

(2)合理划定施工范围,设置警示带、施工围栏、标识牌等,加强管理,严禁超出施工红线。

(3)优化施工时序与工艺,遵循“先草甸和表土剥离、后开挖施工,先防护、后扰动”的原则,减少土石方开挖、地表扰动。

(4)对施工区域剥离的草甸,施工过程中进行养护,施工结束后及时回覆。

(5)施工结束后采取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6)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繁殖期、候鸟迁徙越冬期,减少对野生动物繁殖、栖息活动的干扰。

(7)尽量避开野生动物集中活动区域,保留原生灌丛、草甸植被,为野生动物提供替代栖息生境,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植被恢复,尽快恢复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做好生态监测工作。

(8)各工区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

(一)大气环境影响

升压站内食堂采用净化效率大于60%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行人员生活污水由站内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用于站内绿化灌溉,不外排。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1)优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

(2)合理布局,箱变、主变等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场区中央。

(3)升压站站址四周设置2.4m高隔声围墙。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服务期满后的光伏组件和废光伏板:由具备条件的企业对其进行统一回收循环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

(2)升压站主变事故油和箱变事故油:

经事故油池、钢基础箱变油池收集,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废旧蓄电池、含油废抹布:暂存于升压站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生活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定期清运至镇垃圾收集点,由镇环卫统一处理。

(五)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

(2)合理布局升压站内电磁设备。

(3)升压站220kV配电装置选用GIS布置。

(4)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做好废水、固废收集处理工作。

(2)对光伏站区、道路沿线等适宜绿化的区域进行生态绿化。

(3)持续做好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对植被恢复物种选择严格把关。

(4)加强环境教育,定期对运营管理人员开展生态保护培训。

(5)开展植被恢复监测,对植被覆盖度低、生长不良的区域及时采取补播、抚育等措施,确保生态恢复效果。

(6)加强管理,严禁非法捕猎野生动物。

(7)强化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管理,严禁项目工作人员进入敏感区红线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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