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
发布时间:2025-07-04来源:州政务服务局

问:“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办理形式有哪些?

答:可以进行线下窗口办理、线上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

问:办理事项有哪些?

答:1.市场主体迁移调档

2.公司变更登记

3.公司备案

4.分公司变更登记(备案)

5.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6.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

7.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

8.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9.合伙企业备案

10.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

11.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备案)

12.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

1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

14.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15.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16.单位参保登记

17.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18.企业信息变更

19.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20.税务登记信息变更

问:办理“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

5.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8.《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10.《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11.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企业章程的决定及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出资人(主管部门)签署)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13.备案事项涉及企业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企业章程的决定

1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5.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16.《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17.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合伙协议修改的,提交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18.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合伙协议修改的,提交修改后或补充的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

19.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2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21.备案事项涉及合伙协议修改的,提交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2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23.《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2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26.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27.《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表》

问:办理结果有哪些材料?

答:1.准予迁入调档函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4.登记通知书

5.营业执照

办理地址:马尔康市团结街道103号阿坝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全州13个区县政务服务大厅均可办理);

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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