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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8910367E/2023-00100
  • 文       号:阿府办发〔2022〕54号
  • 发布机构: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12-14
  • 成文日期: 2022-12-13
  •  有 效 性:有效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贯彻推动川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

11条措施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贯彻推动川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11条措施的意见》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13日           


贯彻推动川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11条

措施的意见

我州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的川西北牧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牛羊及牧草资源丰富,是四川省草食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牛羊产业是我州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我州及全省草食牲畜产品有效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川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11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2〕63)及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全州畜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种业建设,奠定牛羊产业发展基础。各县(市)要加强和完善麦洼牦牛、金川牦牛、三江黄牛、西藏羊、欧拉羊(贾洛型)等的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建设完善生产性能测定配套设施设备,提升我州地方品种资源保护能力、科研育种能力和良种生产能力。实施肉牛、牦牛、羊良种补贴项目,加快牛羊品种改良进程加强不同区域牧草种质资源的调查,制定合理的牧草种质资源收集计划,形成较完整的牧草种质资源收集体系。建立牧草种质资源收集片区,制定片区野外搜集数量、计划、路线、技术方案,积极组织发动有关单位和个人,争取草种质资源有关项目申报,为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奠定坚实的草畜种业基础。

二、推进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提升牛羊产业标准化水平。各县(市)在创建一批各级示范牧场基础上,推广应用好麦洼牦牛、西藏羊和牧草等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借助各自的养殖基础,全面开展麦洼牦牛、金川牦牛、三江黄牛、西藏羊、欧拉羊(贾洛型)养殖场(牧场)标准化建设,加快养殖场装备提档升级,提升牛羊标准化养殖水平。大力支持“公司+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牛羊养殖模式,支持发展以家庭牧场和农民合作社为主的中小规模养殖场(户),鼓励中小养殖场(户)采取资金入股、共建联建等方式发展适度规模化养殖。依托集体牧场、联户牧场、合作社、家庭牧场等支持牦牛适度规模养殖,推动牦牛、西藏羊养殖方式的转变,提高养殖效益。

三、加快能繁母畜扩群增量,优化牛羊产业畜群结构。各县(市)要大力推广“种畜场+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能繁母畜扩群增量模式。建立相对完善的牛人工授精技术服务团队大力实施牛人工授精。加强能繁母牛、母羊培育力度,积极开展牛羊产业园区建设,探索能繁母牛母羊扩群增量试点。因地制宜,建设好人工授精、良种引进等牛羊增量提质项目,增加能繁母畜数量,不断优化畜群结构。

四、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牛羊产业集群发展。各县(市)要根据自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基础和环境承载能力,明确主导产业,科学规划牛羊产业布局,建设一批有地方特色的牛羊产业,形成牛羊产业鲜明的集聚区和集群为打造全州牛羊集群奠定基础。

五、推进饲草产业发展,提高饲草供应能力。根据近年来我州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和草食牲畜实际承载量,约200-300万羊单位牲畜饲草料需人工草地和外调饲草料来供给,保守计算全州每年人工草地保留面积应在200万亩以上。提高天然草原生产力,加大人工草地建植力度,推进饲草产业不断发展是保障我州畜牧产业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各县(市)要把发展饲草产业摆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战略中,要切实把发展饲草产业提上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特别是牧区县要制定草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并通过论证规划出适宜开展人工草地建植的区域。在推进草业发展进程中在资源整合、配套设施建设、资金扶持等方面做好相应的政策引导和宣传。牧区鼓励和引导农牧民加大窝圈种草和打贮草基地建设,提高饲草收储力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草原,严格执行禁牧、休牧、轮牧制度,以草定畜;半农半牧区充分利用撂荒地、农闲地等实行套种轮作大力开展高产优质人工草地建植,推广“青干草+青贮”加工模式。积极培育壮大种草大户和种草养畜专业户,集中连片建立示范基地,公司+农户协会+农户的发展模式。扶持或引进一批集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信息服务于一体的草业龙头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扩大饲草规模化种植力度。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积极开展牧草品种筛选、试验示范、田间管理及加工收储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加强草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县、乡级饲草料规模化生产基地和饲草料储备库(或交易中心),以农牧和林草部门为依托,成立草业发展服务中心,为企业和农户提供信息、技术、销售等系列化服务。要发挥“科技+”和“金融+”的能动性,着力提升牧草种植质量,打造川西北优质牧草基地,变放牧人为牧草生产人。草业是朝阳产业,又是综合性很强的产业,其发展与许多部门相关,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发改、财政、环保、自然资源、林草、农牧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大力支持草业发展。

六、提高全产业链水平,增强草食畜产品的供给能力。各县(市)进一步优化牛羊屠宰行业,优先考虑将牛羊定点屠宰厂(场)和牛羊屠宰加工企业纳入各县(市)农畜产园区,支持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牛羊加工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发展。鼓励实行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加快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冷链建设项目,并立足全州“6+N”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体系,将冷链物流建设与产业空间相配套、与基地规模相结合、与产业类型相适应,全面提升牛羊肉及相关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支持有关企业、科研单位等加强牛羊肉、奶、皮等特色产品研发,加快推进商标注册和品牌建设,大力推动“净土阿坝”区域品牌建设,引领带动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鼓励农民合作联社发展,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融合销售,逐步形成“龙头企业+联合社”的发展模式,推动牦牛、西藏羊常年向市场供应,完善牛羊产品供应链。支持企业参加四川农博会、浙博会等大型展会,拓展销售渠道。

七、防控好牛羊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牛羊生产及产品安全。各县(市)要切实抓好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包虫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结节性皮肤病等牛羊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加快动物防疫通道和牛羊防疫注射栏建设,做好春秋两季牛羊强制免疫、地方流行性疫病及人畜共患病免疫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免疫、扑杀及无害化处理措施,搞好牛羊无害化处理场所及集中点建设,提升无害处理能力。全面完成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科学设置流行病学调查点,把握疫情动态,科学研判防控形势。严格落实牛羊跨区域调运监管,强化省际间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检查,加强对牛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环节的检疫检验,确保牛羊生产及产品安全。要积极开展无疫小区建设,力争建设一批动物疫病净化场、无疫小区。

八、推进牛羊粪肥综合利用,促进牛羊产业绿色发展。各县(市)要坚持牛羊粪污种养结合,以肥料化、能源化(沼气)为主要利用方向,利用种养循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等绿色发展项目,支持牛羊养殖场(户)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科学配置机械化自动清粪、化粪池、发酵场、干湿分离机等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鼓励第三方开展专业治理,推动粪污收集、转运、加工(生产有机肥)、利用等社会化服务,促进种植业有机肥施用。要强化对规模养殖场建设全程跟踪的技术服务指导,引导养殖场采用治污新设施、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要积极探索科学有效、衔接顺畅、全程可追溯的绿色种养循环模式,推动绿色、循环、低碳的牛羊产业绿色发展新格局,确保在2022-2025年牛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分别达97%、98%、99%、100%,牛羊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分别达77%、78%、79%、80%以上的目标

九、强化科技创新和支撑能力,提高牛羊产业科技含量。各县(市)要积极推进我州牧草、牦牛、西藏羊等种业创新能力建设,加大牧草、牦牛、西藏羊等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的推广应用力度。充分发挥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的优势,健全完善畜牧兽医科技培训体系,加强县(市)、乡(镇)畜牧兽医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养和服务能力。依托各级科技推广项目,加强麦洼牦牛、金川牦牛、西藏羊、三江黄牛等品种的选育和保护开发利用;积极推行专家服务团、“土专家”等服务体系的示范带动,设置特评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强化科技支撑,努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

十、强化金融保险,确保牛羊产业金融政策支持。银行保险与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保险支持力度,全面满足合理信贷需求。加大对牛羊产业的金融资源倾斜,围绕饲草种植、牛羊养殖、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重点领域,按照“优先安排信贷规模、优先受理、优先授信、优先发放”的原则,确保满足相关客户信贷需求。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好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在牛羊产业信贷投向和利率方面的引导作用,加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与财政支农资金的协调配合。做好畜牧业风险防控应急能力建设,针对牛羊产业现代农牧业园区实行主办行制度,对红原县牦牛现代农业园区、瓦切牧草现代农业园区、若尔盖县牦牛+牧草现代农业园区等划定金融服务主办行,为经营主体提供“融资融智融政融信服务”,开展无贷户首贷培育和有贷户融资提升培育行动,为经营主体量身定制金融产品,提供综性金融服务。持续推进政策性牦牛保险,确保政策性保险到位。

十一、强化产业用地,保障牛羊产业稳定发展。各县(市)要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3号)精神,落实好牛羊产业用地。要科学引导设施农业用地选址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落实使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信息上图入库和土地变更调查登记。要加强设施农业布局选址、用地标准的指导,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审查,对项目建设是否破坏耕地耕作层进行认定,对土地复垦进行管理和验收。

十二、压实属地责任,确保牛羊产业健康发展。各县(市)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将牛羊肉生产情况作为“菜篮子”考核重要内容。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协同配套,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多渠道加大对牛羊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统筹整合资金,确保方案落地落实,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于2022年12月15日前报送州农业农村局,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州人民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