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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111100000/2025-00087
  • 公文种类: 通知
  • 文       号:阿府办发〔2025〕20号
  • 发布机构: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5-07-24
  • 成文日期: 2025-07-24
  •  有 效 性:有效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坝州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

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发202520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

《阿坝州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抓好贯彻落实。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24日  

阿坝州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等有关规定,为创新行政执法监管方式,逐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有效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烦企扰民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行政执法监管职能,以联合执法工作带动各相关部门共同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计划之外无检查,防止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确保“综合查一次”清单化管理、计划性执行,到2026年底,“综合查一次”制度得到全面推行,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以便民利企的实际举措助推监管规范、经济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编制“综合查一次”检查清单。各级执法部门要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以监管对象或检查事项为联结点,全面梳理涉及同一类对象或事项有多个监管主体、需要协同执法的群众关注热点、行业治理难点、中心工作重点、部门监管盲点,全面梳理适用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的事项,形成“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事项建议,明确检查行业、检查事项、实施检查的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检查方式和检查标准、部门任务分工等要素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进行汇总研究,拟订本级检查任务清单,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检查任务清单按照“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分期分批发布。

(二)制定“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牵头单位组织联合单位,根据检查任务清单制定本年度检查计划,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联合检查计划要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重点行业风险管控要求以及高频高风险投诉事件监管需要,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果及行业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库,统筹考虑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其他日常检查,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明确计划名称、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要素,既保证必要的执法力度,又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扰民。

(三)启动“综合查一次”检查。牵头单位根据任务清单和检查计划,向联合单位发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启动函。联合单位收函后,应当按照启动函的要求做好检查准备。实施检查前,除依法不予公开和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外,可将检查时间、依据、方式等内容事先向检查对象通报,督促检查对象落实主体责任,自行整改纠正。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中形成的文字、视听资料和电子执法文件等资料,按照规定立卷,并做好归档和保管。未发现问题的,也应记录存档。

(四)规范“综合查一次”检查。严格控制单次进入企业、场所开展检查的执法人员数量,避免造成不良影响。“综合查一次”检查情况应当按照包容审慎监管要求依法作出处理。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制止、责令改正的,依法依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进行跟踪检查发现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推行初次违法免罚模式处理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依法依规办理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依法及时移送处理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定罪处罚,“综合查一次”检查处理情况应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布。联合检查事项涉及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县相关部门应当联合乡镇实施。

(五)运用“综合查一次”结果。政执法主体应当将检查结果当场告知检查对象;需要等待检验、检测、检疫结果的,应当在收到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检查对象。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各项检查实施后,联合单位应当于检查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向牵头单位反馈。牵头单位应当及时汇总联合执法检查情况,并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在联合执法检查完成后可以采取电话询问、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检查对象进行回访,征询检查对象的意见,了解联合执法检查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2025年6月底前制定检查任务清单。州级相关部门已形成第一批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附件1)牵头单位、联合单位按照检查任务清单做好推进落实

(二)2025年7月31日前制定检查计划。“综合查一次”州级牵头单位需组织联合单位,根据检查任务清单制定本年度检查计划(附件2),抄送联合检查部门并报州司法局备案,并在“天府入企码”系统发起“综合查一次”检查任务。

(三)2025年10月底前完成联合检查。牵头部门要根据检查计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检查对象,成立联合检查组。牵头部门要负起总责,联合部门要配合做好落实,形成联动机制,防止多头检查情况的出现。

(四)常态长效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适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的行政执法主体应在当年3月31日前,根据本方案工作要求,形成“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事项建议,报本级司法行政部门进行汇总研究并拟订本级检查任务清单,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检查任务清单按照“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分期分批发布。其余事项参照本方案工作任务的要求开展。

四、保障措施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综合查一次”制度推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组织各行政执法主体落实“综合查一次”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创新应用、提高实效。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要加强“综合查一次”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对“综合查一次”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通过“综合查一次”为被检查对象和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减负。

附件1.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

2.“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计划表



附件1

“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

                                            

序号

检查对象及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联合检查部门

主要执法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

比例

检查

频次

1

粮食流通综合一次

事项

州发展改革委

州发展改革委

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随机抽查

每年1

州市场监管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州农业农村局

对生产环节超标粮食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粮食储备部门在粮食收购环节对超标粮食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2

对车辆维修

企业经营活动综合

查一次事项

州交通运输局

州交通运输局

对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活动情况的检查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4.6%

每年1

生态环境局

对车辆维修企业空气污染防治措施、机动车维修尾气治理达标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公安局

对车辆维修企业治安防范情况、登记承修车辆信息情况的检查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

3

对危险货物

运输企业的

综合一次

事项

交通运输

州交通运输局

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活动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5%

每季度

1

公安局

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线路管理情况的检查;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运输许可以及从业人员违法犯罪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应急管理局

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

医疗机构

综合查一次事项

州卫生健康委

卫生健康委

对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情况的检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5%

1

消防救援支队

对医疗机构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

州市场监管局

对医疗机构的特种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医疗收费等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三

医疗

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七条

生态环境局

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固废管理处置情况的检查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5

娱乐场所

综合一次

事项

文广旅

文广旅局

对娱乐场所涉及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播放的曲目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等情况的检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

50%

每季度

1

州公安局

对娱乐场所的安全防范、治安和信息网络安全等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市场监管

个体、企业经营主体资格、证的检查以及发现经营过程中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查处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消防救援支队

对娱乐场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2012年第120号)第六条

6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综合一次事项

文广旅

州文广旅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的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50%

每季度

1

州市场监管局

个体、企业经营主体资格、证的检查以及发现经营过程中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查处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州公安局

对场所的安全防范、治安信息网络安全和上网实名制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

《行业场所管理办法》《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消防救援支队

对娱乐场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2012年第120号)第六条

7

建筑两工地起重机械综合查一次事项

住房城乡建设局

州住房城乡

建设局

对建筑两工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行为的监督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三条。

20

每年1

市场监管

对起重机械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条

8

燃气经营抽查综合查一次事项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州住房城乡

建设局

燃气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

2%

每年1

州市场监管局

燃气气瓶充装环节及燃气相关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燃气具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

9

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综合一次事项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局

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运营情况和排污口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30%

每年1

经济和信息化局

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运维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10

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综合一次事项

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局

对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四十四条、四十五条

30%

每年1

州住房城乡

建设局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及管网配套情况的检查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条)

11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综合查一次事项

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局

对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设备登记、检验检定等情况开展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

5%

每年1

卫生健康委

落实行业主体监管检查。

作为行业主管配合检查

应急管理局

对企业重点设备、场所安全生产等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12

烟花爆竹

批发企业

综合查一次事项

应急管

应急管理局

1.风险隐患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全员安全职责是否明确。2.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完善,是否定期修订。3.储存仓库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安全距离、建筑结构是否达标。4.仓库内堆垛高度、通道宽度是否符合标准,货物分类存放是否规范。5.防雷、防静电、防潮、防火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6.是否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7.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100%

2025

开展1

州公安局

1.运输许可及非法运输。2.烟花爆竹运输车辆是否持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3.运输许可内容是否与实际运输情况一致,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危险品运输要求,是否悬挂警示标志。4.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运输、伪装运输等非法运输行为。5.押运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全程押运。6.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储存、销售超标、违禁产品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州市场监管局

对烟花爆竹销售主体开展监督检查,对辖区烟花爆竹进行监督抽查,抽查其烟花爆竹等产品是否达到标准要求,有无假冒伪劣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州邮政管理局

对寄递企业落实三项制度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暂行条例》

消防救援支队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13

农资经营店综合查一次事项

州农业农村局

州农业农村局

农药生产经营试验资质、档案管理、台账管理、农药标识标签等。是否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要求确定并实施。种子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备案登记;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规范;销售行为合法性及种子质量是否达标。

《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条;《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20%30%

每季度

1

州市场监管局

对农资经营店开展监督检查,对化肥、农膜等重点工业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抽查其化肥、农膜等产品是否达到标准要求,有无假冒伪劣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附件2

“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计划表

序号

事项名称

及检查对象

时间安排

(天)

检查对象

数量

检查对象

产生方式

检查方式

发起部门

联合检查部门

备注

1

例:

食品安全

/生产企业

1月(2天)

6—10

双随机、重点督查对象

现场检查

市场监管局

生态环境局

消防救援支队

具体时间安排、检

查对象数量、检查

方式等由牵头部门

协商联合检查部门

确定,并在天府入

企码系统上发起检查。

4月(2天)

6—10

双随机、投诉举报对象

现场检查

市场监管局

生态环境局

消防救援支队

8月(3天)

6—10

双随机

现场检查

市场监管局

生态环境局

消防救援支队

11月(2天)

6—10

双随机

现场检查

市场监管局

生态环境局

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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