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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17 09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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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阿府函〔2021〕5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

2020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完善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督促检查暨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州委督效办〔2020〕9号)、《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阿府办发〔2013〕54号)要求,13个考核工作组赴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开展了目标绩效现场考评,州安办在各考核工作组现场考评基础上,结合日常工作推进情况,对各县(市)、卧龙特别行政区、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了综合考核,经州政府领导批示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一)县(市):九寨沟县、若尔盖县、阿坝县、壤塘县、马尔康市。

(二)州安委会成员单位:

州应急局、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经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委编办、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发改委、州文体旅游局、州教育局。

二、合格单位

(一)县(市):松潘县、金川县、茂县、理县、小金县、黑水县、红原县、汶川县、卧龙特别行政区。

(二)州安委会成员单位:

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交通执法支队、州公路局、州林草局、州水务局、州国资委、州人社局、州民宗委、州民政局、州森林消防支队、州消防救援支队、州商务经济合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卫健委、州邮政管理局、州气象局、州司法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科技局、州广电局、州供销社、州防震减灾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阿坝银保监分局。

希望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铭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落实落细安全防范工作措施,确保我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加快“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奋力谱写治蜀兴川阿坝新篇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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