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9 10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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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8〕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8〕1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

  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总结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规范编制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一是《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6个方面的工作情况,有关数据应按照川办发〔2014〕78号文件要求进行统计。二是贯彻落实《阿坝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阿府办发〔2017〕16号)情况以及推进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三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96号)要求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四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要求的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各县(市)、各部门编制的年度报告要充分运用图片、图表、视频、图解等多种形式,增强可读性、生动性,方便公众查阅使用。要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于3月6日前通过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进行填报(网上填报路径:“主动公开”→“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州政府网站将开设专栏,对各县(市)、各部门的年度报告进行集中展示。

  二、认真填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数据

  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数据的汇总和审核工作,准确填报《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附件3),于2018年2月13日前将纸质件加盖公章后通过传真报送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加强数据审核把关,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统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应与本级法制及法院沟通确认,确保统计数据准确一致。

  三、指导督促本地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

  各县(市)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各级行政机关编制公布年度报告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于4月3日前将年度报告公布情况书面报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年报编制公布情况纳入州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和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绩效考核,对发现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完整、公布时间不及时、公布渠道不规范、统计数据不准确、未按要求发布等问题,州政府办公室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因重大失实、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联系人:桑木丹;联系电话:2827312、2822976(传真);电子邮箱:617325585@qq.com。

  附件:1.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指标填报说明

        3.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4.编制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情况的州直部门名单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阿府办函〔2018〕21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