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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商业诋毁!拒绝恶性“互黑”!守护净土阿坝!阿坝州启动反商业诋毁专项执法

发布时间:2026-10-16 10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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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商业诋毁!拒绝恶性“互黑”!守护净土阿坝!

阿坝州启动反商业诋毁专项执法

为维护我州文旅、民宿、农特产品等特色产业市场秩序,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阿坝州市场监管局在全州组织开展反商业诋毁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编造传播不实信息抹黑同行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什么是商业诋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或者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线上短视频、直播、朋友圈、社群,线下展销会、客户推介,都是商业诋毁高发场所。

商业诋毁常见表现形式

1.编造虚假负面信息:捏造对手产品不合格、资质造假、存在违法经营等不实内容进行传播;

2.传播误导性信息:断章取义、片面对比,刻意歪曲事实,误导公众对竞品产生负面印象;

3.网络水军、恶意差评:雇佣他人发布虚假差评、不实测评,在短视频平台抹黑竞争对手;

4.线下口头诋毁:销售人员、民宿经营者向游客、采购商口头造谣贬低同行;

5.委托第三方造势抹黑:经营者不直接出面,指使博主、个人账号发布负面信息;

6.恶意举报投诉:伪造证据恶意投诉同行,致使对手经营受到负面影响。

⠂ ⠼/span>典型案例警示

案例1短视频平台商业诋毁案

当事人经营宠物商家,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竞争对手“黑心商家、证书造假”等不实言论,借机推广自身业务,且无法举证言论真实性。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15万元。

警示:直播短视频是重点监管领域,文旅、农特产品商家切忌线上造谣抹黑同业

案例2线下口头诋毁桶装水经营案

某桶装水经销商在配送过程中,向客户编造竞争对手的桶装水水质不合格、已被监管部门查处等谣言,诱导客户更换品牌,最终被处罚款10万元。

警示:业务员私下口头造谣贬低同行,同样构成商业诋毁。

案例3电商恶意刷差评案

某食品商家雇佣职业差评师,在竞争对手网店批量下单、集中发布虚假差评,造成竞争对手店铺口碑、销量下滑,法院判决经营者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6000元。

警示:网络刷差评、恶意“互黑”,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双重责任。

法律责任

构成商业诋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线上造谣诋毁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专项行动紧盯我州文旅民宿、高原农特产品、电商直播等重点行业,开展线上监测+线下排查,严查各类商业诋毁案件,同步开展普法宣传与行政指导,引导经营者良性竞争,守护好阿坝特色产业金字招牌,护航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